法院為提升社會各界了解及重視國會重要性,鼓勵各大學院校博碩士生撰寫有關我國國會研究之學位論文,特訂定「立法院獎助國會研究優良博碩士論文作業要點」。
說明:
一、依立法院人事處114年5月6日台立人字第1141400611號函辦理。
二、凡於當學年度或上一學年度,以中文撰寫我國國會相關議題之博、碩士論文如我國國會之制度、功能、地位、議事、建築及公費助理法制等相關國會主題取得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研究所博、碩士學位者皆得申請。
三、每年獎助名額以博士論文一名、碩士論文三名為原則,立法院得視預算、參與審查論文篇數及評審結果調整增加或不足額。
四、博士論文之獎助金額每名新臺幣十萬元,碩士論文之獎助金額每名新臺幣五萬元(以上均含稅)。
五、每年六月於立法院全球資訊網公告 ,申請時間為每年七月一日起至七月三十一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六、隨信檢附「立法院獎助國會研究優良博碩士論文作業要點」供參。